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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三八章 隆庆新政 (下)

  至于‘储蓄’,更是被高拱提高到‘国之大事’的高度,那么用何种方法进行储蓄,国家每年的收入应该怎样分配才算合理呢?高拱提出‘三而有一’之法,即将每年收入均分为四,消费支出占四分之三,节余的四分之一用于储蓄。这样累计储蓄三年,就可以达到年收入的四分之三,恰好多供一年之食。顺此类推,九年便可得到供三年支出的结余,这样即使‘年不顺成’,或遭遇荒年,也能做到有备无患,可恃不恐。

    那又该怎样‘开财之源’呢?高拱除了传统的兴修水利,限制兼并,还耕于民之外,还给予工商业和金融业以前所未有的定位。之前,‘重本抑末’一直是各朝各代所奉行的基本经济政策,历来为统治者所推崇。虽然自成化以来,便有不少重视商业的呼声,然而真正能站在执政地位上,将重商恤商见解,转变为全国性的实践经济政策的,是高拱。他认为,农业关乎国计民生,给予其重视是应该的,但在另一方面,却不能忽视工商业的发展。

    当然,在高拱看来,农业才是立国之本,只要人人有土地,人人勤劳作,国家才能有源源不断的财富。而其重商思想是在其重农思想之上产生的,他看到了农商之间的根本关系,也就是:商业自古以来就是互通有无的一个行业,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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