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五一章 对决 (上)
月最近的几个黄道吉日,请中丞定夺。”
“何必选择日期,就是今天开印、放告。”海瑞却不接,径直吩咐道:“旗牌官,将我草拟的告示传给众位阅看。”
于是他的旗牌官,将几份手本分发下去,众知府接过来展开一看,上面写着《督抚条约》,林林总总共计三十五条。却跟以往的上任告示截然不同,不是要求百姓如何如何,而是海瑞给自己和属下官吏所定的法规、制度。主要内容有:
一是禁止下官在接待上官时讲排场、摆阔气,如规定他自己到各府、州、县时,‘官吏不得出郭迎送’、‘各属官俱用本地服色见”‘本院到处不用鼓乐”‘所在县驿俱不许铺毡结彩’等等。
二是反对侈靡。如规定自己到州县,只在原有公所居住,公所‘不许修改”包括公所中的排设、砚池、桌帏等物,也只用原物,‘不新制’;还规定‘各官参见手本’前后不著壳,不许用高价纸;自己到各地吃饭,物价贵的地方每餐用银不准超过三钱,物价贱的地方只能用二钱,且包括柴、烛之费。
三是反对贪污及化公为私,规定‘侵欺仓库,律有明条”‘不是为公为民,决不支用”不准用公物‘充人情’、请客送礼,规定只能公事用公银,办私事要用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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