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笔墨官司
闻不问。
第一高兴的自然是贺飞,书有炒作点,能卖钱,何乐而不为?
但没过几天,收到的法院传票领取通知让他也懵了。
我和出版社被黄东方起诉,黄东方认为我的书在内容及形式上严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严重侵犯了自己人格,损毁了自己名誉,故要求判令我和出版社立即停止该书的出版发行,并赔偿精神损失50万元。
我和贺飞去法院领了传票,出来后,他安慰我说:“哎呀,我早就料到这个黄东方有这一手,是好事,这样我们的书又有炒作点了。判决没下来我们的书还可以继续大卖。”
黄东方起诉我和出版社的新闻被媒体报道后,不少律师愿意出面做我的代理人。
那天接到一个陌生人电话,他说他是律师,想帮我代理这个案子。
这个律师叫赵永,金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一直关注着这起事件,从出版社那里获得了我的联系方式,打电话告诉我:“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能容纳正常的文艺批评,对文艺作品、影视作品和公众人物的批判都应该纳入这个范畴。书中的内容应该结合上下文的语境来理解,有些词并不是针对黄东方个人,而是针对中国知识分子的共性。至于原告方指出的该书对他造成的不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