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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搅浑这潭水

于不败之地。”说到这里,王思锐忽然停顿了下,眼神微微有些恍惚。
    “一周后的立法会上增加一条提案,凡是拥有一半以上华人血统的,无论身在何方,都是中华帝国的一员,他们都将受到中华帝国的庇护。”
    历史上,在1909年的时候,清朝通过了《大清国籍条例》,条例中规定,第一章第一条,凡左列人等不论是否生于中国地方均属中国国籍,一,生而父为中国人者。二,生于父死后而父死时为中国人者。三,母为中国人者而父无可考或无国籍者。
    第二条是,若父母均无可考或均无国籍而生于中国地方者亦属于中国国籍,其生地并无可考而在中国地方发现之弃童同。
    虽然当时满清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几乎已经尽数消失,并且整个王朝也即将覆灭,但是这一条例的出台,也还是让整个世界华人为之一振的,到处都是互相奔走,兴奋相告的场面。而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份关于国籍的法律文件,同时也意味着,自1909年起,当时还属于清朝的中国,正式加入了双国籍的国家行列之中。
    而这么做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极大的加强了海外华人的归属感,这也是后来抗日时期,海外华人为什么屡屡散尽家财捐助国内抗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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