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章 皇恩浩荡一
我大明的税收却拉大了收入差距!”
“农耕社会,照顾的主体在农不在商,并要抑制地方豪强兼并土地,但我大明只有洪武朝才是如此如今,地方过强,官府不敢向他们收税;如此一来,豪强们不缴纳的税赋便转嫁到了平民身上,贫富更加悬殊!最终穷人没有饭吃,四处作乱;银钱全都集在地方豪强手而不能用之于国,导致战时国库空虚成为内忧外患并起之局面!”
“再以宋朝为例,宋朝商税是财政收入的主项,并且专门有针对城镇的城郭之赋;铜铁冶炼等矿业税也过大明”
“宋代商税分过税和住税两种,也就是商品的流通税和销售税过税为百分之二,住税为百分之三,商人拥有房宅田产的,须依一般民户交纳赋税,并于州县关镇等处设置税务,遣官监临征商;对僻远的村墟市集等处,大多招募人户承包商税,称作买扑商税征收遍及全国城乡”
“其商税名目十分繁杂,宋廷明确规定,‘商业税收不同于农税’一些商品,如小贩的细碎交易、基本生产工具,如耕牛、农具等,宋廷有时明令免税”
“实际上,宋代的商税日趋苛细,绝大部分商品都需纳税商税纳钱,无现钱者听以实物折纳也有官府因需要商货如铁器、马匹,而征取实物者,谓之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