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二章 司法改革
监察情况下,诸如此类陋习,当不复出现。崔铉说道,在他看来这种情况是根本难以避免得,历朝历代都无法避免,但是在大唐如此完善得监察制度下,应该可以最大得减轻这种情况。
我原本也以为可以。可是如此多的案件,让人怵目惊心,像这个县令,为了考绩,地方上发生人命官司,他帮着隐瞒,还故意把死者往邻县丢。
还有这个,新任县尉藉机公报私仇,将仇人逮捕下狱,将其闷死,还报了一个暴病身亡,谁敢他这么大的胆子。
李忱随便举了两个例子,很平凡,很普通,首先是一个县令,为了考绩,地方上发现一具无名尸,他让人把他挪到邻县,这样一来,就算发生官司,也不是在他这里。
另外就是一个新科县尉,将他得一个仇人,罗织罪名,将其下狱。大唐官吏在李忱登基后,有规定必须异地赴任。这个县尉确实不是本地人,可是谁能想到,他的仇家,听说他考上了,却不清楚这规定,深恐自己被报复,仓皇搬了家,结果好死不死,自投罗网。
被那个县尉发现,于是罗织罪名,藉口其通匪,将他逮捕下狱后,一阵拷打,最后在他胸口放大石,让他无法喘气,最后落得一个暴病身亡。
我也知道,对地方县令来说,息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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