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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二章 司法改革

作为最后定等。
    唐代这样考课,看似很完善了,可是李忱还有不太满意的地方。首先,对吏员考核太马虎。固然因为吏员人数众多,考核不便,只能大概。
    但是李忱早就把吏员列入了大唐官吏行列中。吏员招收不再马虎,升迁管道也比较通畅,既然如此,便不该如此草率。
    其次,四善二十七最,其实一方面有些不公,一方面标准很难判断。不公则是,你说他不勤,可是人家很多事情处理得又快又好,根本不需要他多花心思。然后那个很勤劳,偏偏办事不懂方法,没效率,成天作白工,这怎么算?
    此外,虽然会派出监考和校考,但是大唐州县也挺多的,其实他们也很难认真把所有事项都查完。很多时候,都是走个过场。所以,李忱觉得,有必要改一改,动一动了。
    申不害得学说,虽然糟糕,我一向不以为然,不过也不是一无可取。刑名参同,将会是大唐官员新的考核项目,每人均需列出来年目标,每年考核其达成度。
    这个目标若试定得太低,哪怕达成,考评也不会高,定得太高,达不目标也是枉然。
    李忱一项认为,“法”,应该是人们遵守得行为准则。对于法家思想,什么重术,重势,都不以为然。可是这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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