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证据
的用的,用完了只管问月贵月达要。”
月淇感激不尽,眼泪汪汪地磕了几个头走了。
泰然拿着银锭反复端详,实在看不出什么特异之处。此时室外阳光灿烂,泰然便将银锭对着亮光一照,忽然发现银锭底座上有一个篆文“安”字。
他怕自己眼花,忙让嫣然来看,果然也看到了那个“安”字。
泰然恍然大悟:“这是安兆雄家的银铺里的银子,都用阴文刻制了记号,必须在阳光下才能看到。”
嫣然皱眉:“他从挑选月涵给司药房送千里梅,到后来杀他灭口,无不用足了心计,处处将我们的目光朝郭伯罕兄妹身上领,怎么会在这一环节上露马脚呢?”
“这两锭银子作为给月涵的报酬,必定不是安氏父子给出的,而是他们手下的人给的,所以会百密一疏。再者,他们总以为月涵必定会见钱眼开,不是拿去花了便是深藏起来,没有拿出来献给我们的道理,因此也不在意这个环节。”
嫣然点头。“这是一份重要证据。哥哥,我觉得月淇也是证据,需要找个理由将他保护起来才行。若是走漏了风声,只怕这孩子也要遭殃。”
“我刚才倒没顾虑这个……要从静安妃那里要人恐怕没有合适的理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