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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借刀杀人。

全文如下:“大韩民国的公文必需使用谚文书写。然而,在过渡期间,可以在谚文后方以括号形式插入汉字”。
    但公文的定义过渡期间的定义施行细则违反者的罚则皆没有明确规定。法律学家认为此法仅是一项宣示而非法律。
    李承晚时代,又在小学实行汉字教育。朴正熙则倾向废止汉字,年表汉字废止宣言,小学完全废除汉字教育。但是舆论强烈反对废止汉字,1972年撤回汉字废止宣言,中等学校以及高等学校的科目汉文(即汉字教育)复活。
    然而,由于汉文被列为选修科目几乎不需要考试在现实生活中的不实用导致学生对于汉字没有学习动机。另外,又禁止在小学阶段进行汉字教育,私下进行汉字教育的小学老师会因为“不配合国家教育政策”被惩戒免职等处分。
    年代中期,韩国的报纸杂志等,开始逐渐降低汉字的频率,汉字一般被用来表记与中国有关的人名地名。
    这是因为几乎没接受汉字教育的世代(谚文世代)占了多数,使得使用汉字的出版物无法出售。谚文专用派不是简单地禁用汉字改用谚文。
    但是……这么做的弊端也来了。
    如今……无论是朝鲜半岛上的两个国家,还是越南东南亚,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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