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只为‘刀下留人’(下)
读了村民上交的担保书,被害人家属没有到现场参加庭审,整个审判过程持续了近两个小时,最后局长高青山的一段慷慨陈辞,为审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各位在场的同仁以及父老乡亲,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是今天,李永泰杀人案有所不同,这起案件不但没有引起民众极大的公愤,反而有沙峪村百十多口人联名为李永泰签字画押,出面担保,这是为什么?”
“奸夫捉奸在床的时候,他的媳妇不但不思悔改,还用菜刀砍伤了李永泰的手腕,促成李永泰情绪失控,从媳妇手中夺过菜刀砍向奸夫*,致二人失血过多身亡。”
人群中,李永泰的母亲听到这里悔恨的痛哭起来。
“我这个人一向爱憎分明,我作为警局局长,绝不允许在我的地界上,发生有伤风化和有悖伦理的事情,借李永泰的这个案子,我要告诫所有人,做人做事要恪守本分,不能让李永泰的悲剧再次上演。”
“局长说的好。”人群中有人带头叫好。
“有人说我是个清官,也有人说我是‘包青天’,那我今天就当回包青天,我认为李永泰案件有他的特殊性,他的特殊性在于是被害人先动刀伤人,对最终酿成血案有不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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