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5章 发起成立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过局长,徐恩曾、叶秀峰、顾建中,邹学峻、季源溥等先后担任过副局长。
“蓝衣社”也称中华民族复兴社(复兴社),是“三民主义革命同志力行社”的外围组织。强调“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推行对领袖蒋介石的个人崇拜,加强蒋介石嫡系对军队军官的思想控制。是以黄埔系精英军人为核心所组成的,一个带有情报性质的军事性质团体。
由于复兴社干部模仿意大利黑衫军和纳粹德国褐衫军,均穿蓝衣黄裤,故称“蓝衣社”。
该社分总社、支社、分社和小组四级。总社设南京。
蒋介石任社长。下设干事会和监察委员会。
干事会为社员代表大会闭会后的执行机关,下设人事、组织、训练、宣传、特务、总务等处。特务处后来扩组成为著名的“军统”。
监察委员会下设书记、调查、审核等处。支社是省(市)一级领导机构。支社下设分社,分社由三个以上的小组组成。
1931年1月30日,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一条规定“以危害民国为目的而有左列行为之一者处死刑。(一)扰乱治安者。(二)私通外国,图谋扰乱治安者。(三)勾结叛徒,图谋扰乱治安者。(四)煽惑军人不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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