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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5章 发起成立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放弃职务,或与叛徒勾结者”。第六条规定“以危害民国为目的而组织团体或集会,或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之主义者,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一法律几近将民众的言论、结社、集会、出版、信仰乃至人身权利剥夺殆尽。
    据不完全统计,蒋介石上台后的短短五六年中,在中国由于国民党政权的恐怖统治而死难的人数多达100万以上。除了政治上的对手,蒋介石政权对于知识界的严防和残杀尤为酷烈,堪比秦始皇的“焚书坑儒”。
    蒋介石集团的倒行逆施,遭到了有识之士的强烈反对。早在1929年初,学者胡适发起了“人权运动”,在《新月》杂志上发表《人权与约法》一文,随后又发表《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对于建国大纲的疑问》、《知难,行亦不易——孙中山先生的“行易知难”说述评》、《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这些文章一发表即遭到南京国民党当局文宣部门的严厉警告,著作很快遭查封。
    蔡元培则给胡适写信表示支持,他说胡适的文章“振聋发聩,不胜佩服”。
    在1933年2月的一次青年会演讲上,蔡元培说了下面的话:“至于说国难时期,不许人民要民权,只要人民尽义务,这更不对。试问:人民生命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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