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中央研究院
基础。”
中央研究院也是蔡元培教育“科学化”的最重要结晶。
1927年11月9日,《中央研究院组织法》公布,明定“中央研究院直隶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为中华民国最高学术研究机关”,设立物理、化学、工程、地质、天文、气象、历史语言、国文学、考古学、心理学、教育、社会科学、动物、植物等十四个研究所。
蔡元培作为当时的大学院院长,具体负责中央研究院的组织工作。
1928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修正中央研究院条例,改中华民国大学院研究院为中央研究院,直属国民政府。
在首任院长蔡元培任内,中央研究院陆续在南京、上海等地设立十个研究所。
其中,理化实业研究所于1927年11月筹设,下有物理组、化学组、工程组。1928年7月分立为物理研究所、化学研究所、工程研究所,均在上海。
地质调查所于1927年11月筹设,1928年7月在上海成立地质研究所。
社会科学研究所于1927年11月筹设,1928年5月正式成立,下有法制组、民族组、经济组、社会组,前两组在南京,后两组在上海。1934年7月,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之北平社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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