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6章 胡适的《四十自述》
他父母亲的婚事就是这样,显然有一些想象虚构的成分。当时曾得到徐志摩的热烈赞许,胡适自己也高兴,误以为这是“自传文学上的一条新路子”。后来,他还是抛弃了这种式的写法,算是回归了正道。
如他自己所说:“我究竟是一个受史学训练深于文学训练的人,写完了第一篇,写到了自己的幼年生活,就不知不觉的抛弃了的体裁,回到了谨严的历史叙述的老路上去了。”
三岁的胡适认得近一千个字,三岁的胡适失去了父亲,三岁的胡适进入学堂,开始了《九年的家乡教育》。在这一篇文字里,我们会看到有三种主要的力量参与了胡适的成长:一是儒学的人生信条与伦理传统,主要依据着其父亲所编的两本书与学堂中的儒家经典;二是“笑话书”(即,“包括弹词,传奇,以及笔记在内”),使他“得了不少白话散文的训练”与“把文字弄通顺了”;三是他母亲的影响——“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接人待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感谢我的慈母。”
《从拜神到无神》揭示的是这样的矛盾:程朱理学与神佛迷信;前者提倡“格物穷理”,教人“即物而穷其理”;后者令人迷信神佛地狱,陷入宗教形式而求神灵庇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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