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2章 胡适与“一二九”运动
运动。
胡适对学生运动,有他自己的看法。
1920年5月4日,五四运动一周年纪念,胡适和蒋梦麟联名在《晨报副刊》上发表《我们对于学生的希望》,他们认为:在变态的社会国家里,政治太卑劣腐败了,国民又没有正式的纠正机关(如代表民意的国会之类),那时候干预政治的运动,一定是从青年的学生界发生的。他们举了古今中外的例子,说,“汉末的太学生,宋代的太学生,明末的结社,戊戌政变以前的公车上书,辛亥以前的留学生革命党,俄国从前的革命党,德国革命前的学生运动,印度和朝鲜现在的独立运动,中国去年的‘五四’运动与‘六三’运动,都是同一个道理,都是有发生的理由的。”
1922年10月21日,胡适在北京大学作了关于《学生与社会》的演讲。其中说:“不过在文明的国家,学生与社会的特殊关系,当不大显明,而学生所负的责任,也不大很重。惟有在文明程度很低的国家,如像现在的中国,学生与社会的关系特深,所负的改良的责任也特重。”他说因为中过受过教育的人少之又少,所负的改良的责任,则当更加重大。
1928年5月4日在光华大学,胡适在纪念“五四”演讲中称:“‘五四’运动也可证明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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