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5章:“头七”之“收获”
是,死者从去世之日算起,在49天内,每隔七天,“阎王”们就要审问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称“过七灾”。
人死后头七返家探视一说最早出自《西藏度亡经》,即《中阴救度密法》。而民间“烧七”习俗也与之类似,故“烧七”又称“做七”、“守七”、“七祭”。就是从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为一个祭日,称为“头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计49天。有人认为,“烧七”习俗来源于“生缘说”,大约在佛教传至东汉后到南北朝这段时期内形成,从唐初起突破信众范围,走向世俗化。
在“烧七”时,丧家要在大门口挂白纸灯笼,表示家有重孝。“头七”在家设灵牌,焚香明烛,供献酒肴祭奠,下余“六七”都到坟地花费纸钱。一般以一、三、五等“单七”祭礼较隆重,亲友皆至,孝子要“哭灵”;至于二、四、六等“双七”,则亲友不必来。孝子只烧纸钱、不哭灵,称为“空七”。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这两个“七”日,亲友都要到坟上烧纸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场。在“五七”或“六七”忌日,其家属请僧侣或道士做法事超度,遍请亲友前来参祭。“末七”又称“尽七”,丧家大都要请来僧、侣們诵经礼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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