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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5章:“头七”之“收获”

,亲友也要送冥币、香、纸、大蜡、金银斗等“明器”祭奠。
    凡间百姓们认为“烧七”若与夏历的“初七”、“十七”、“廿七”相逢,谓之“冲七”或“犯七”,认为亡魂“逢七有灾,冲七有难”。时至今日,在关中的耀县和陕南的丹凤县,除认为“冲七”是忌期外,还以“烧七”与月中的“初八”、“十八”、“二十八”相逢也是忌期,故俗云:“逢七逢八,铜锤铁钗;烧七烧九,阎王请吃酒”,并认为“烧七”遇到七和八的日子,阎王要拷打亡魂,遇到这种情况,要提前或推迟一天祭奠。
    因此,在下界凡间关中一些农村,遇到“冲七”时,孝子要给死者坟顶插一把纸伞,意在协助亡魂躲避灾难。比如,凡间有陕北的延长县,在“冲七”的前一天下午,就要剪若干白纸旗,由子女、儿媳从家门口沿途插到坟前,将亡灵请回家中祭奠,以助其避过“灾劫”。此处,插白旗的寓意在于引路,据说“亡魂”如果来不及回家,可暂时藏于白旗下躲难,否则会引来“天罚雷劫”降临。
    关于“头七”,下界凡间百姓中认为应该还有一个特殊仪式“回煞”,即“回殃”或“出煞”。据说人死后,其“阴魂”还留在家里,“回煞”就是阎王在七七四十九天内的某个时辰,要差“鬼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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