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九十七章 大汉帝国倭地管理
称大,伤害大汉,罪大恶极,即日起废除藩国待遇,国土并入大汉帝国,成为帝国郡县之地,予以赎罪!
第二条, 倭国诸岛所有地方名称全部更换,不得再以旧称呼出现。
其中倭国诸岛划分为两个州, 原倭国本州与虾夷(北海道)改为瀛州, 全州分为四郡十二县。原倭国西南诸岛改为蓬州,三郡十二县。两州官吏制度按大汉帝国制度,设置刺史!
第三条,设置瀛蓬都护府,征夷大将军,驻陆军两万兵马,水军五千,战舰百艘,镇压地方,维护大汉统治!征夷大将军由朝廷委任派遣,四年更换一次,不可连任。
第四条,所有倭人取大汉姓名。废除倭语!废除倭人服侍、发型。所有倭人说汉话、穿汉衣!由大汉委派专人教导。
所有倭人登记在册!不得有误!
第五条,对现有倭人进行分类。大汉帝国将旧倭之民分为平民、属民、贱民、不可接触者。瀛州与蓬州刺史麾下各设置维稳衙,管辖其民。
平民得大汉帝国承认,忠孝仁义,以大汉子民为荣。享受大汉子民一切权利及义务。
属民为旧倭属地之民,亦为未接受王化之民。属民非大事,不得离开居住生息之地。若有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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