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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五十章 订婚(一)

?    订婚,又称婚约,依照我国民间习俗,通常结婚前先有订婚之仪式:订立婚书、交换礼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订婚并不是结婚前必备之程序,不经订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订婚礼的功能是将双方的婚姻关系用礼俗的方式加以确定,并以之获得社会承认和监督。男女一旦正式订婚,男女双方都要对这种关系负起一定的道德责任,婚约的终止再不是随便的事情。
    如果发生婚变,便得经由双方协商或外人调解。协商调解不成,要废除婚约一般也要通过一定的场合公开宣告,或登报声明,否则就被视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如发生送彩礼方面的经济纠纷,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法院“打官司”。
    城市的订婚礼中还有一些细小的礼俗。由于男女双方自主婚姻的程度很高,为了防止在他们宣布订婚计划前父母还未见到自己的订婚对象,因此,当两人感觉他们的关系最终会发展到结婚,便安排一次与父母见面。
    如果因为地缘关系,没有机会让父母见到自己的未婚夫或未婚妻,那么,两人就用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告知订婚前,向家人提及他们的特殊关系。
    未来的新郎并向未来妻子的父母解释他的生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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