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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五十章 订婚(一)

划和建立家庭的安排,这种谈话始终是新郎对新娘父母表示尊敬的一项重要证明一种不能忽视的礼节,这种礼节相当西方的求婚。
    订婚是社会仪式的一种,有订婚典礼,告知大众此对情侣双方已心有所属,并准备步入结婚阶段。东亚传统的订婚仪式称为包括纳采、纳征、下文定,现代多简化至只保留纳征。
    男女订立婚约:结婚前的约定,订立男女之间的婚约。
    过去汉族青年的婚姻多由父母包办,大都是父母从小就给订了婚,有的还指腹为婚。即孩子还未出生,双方父母就为他们确立婚姻关系。
    同姓不婚:即同一姓之男女不相嫁娶,始于西周初期,是周民族实行族外婚时遗留下的规定。春秋时。人们同姓婚会造成后代畸型及不育已有进一步认识,但同姓婚配仍在贵族中时有发生。
    战国后,以氏为姓,汉代以后,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至唐代,对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宋、元一宗唐律,同姓为婚乾杖而离之。
    明、清时地域更大,人口众多。早成为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取代了原先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故《明律例》与《清律例》均分同姓、同宗为二,中表面规定两者皆禁止通婚,实际同姓而不同宗也可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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