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两百八十六章 结婚禁忌
而禁忌.
6.婚后三日,新人回门。须在当天日落以前赶回夫家,不能留宿。万一有特殊原因无法回家,夫妻也要分开睡,以免新娘子蜜月里的血光,冲撞了娘家人使娘家倒霉。
7.迎娶途中,若花轿和花轿相逢,叫做“喜冲喜”,会带来不祥。解决的办法是所以必需互放鞭炮,或是双方媒人各以预备的花交换,这叫做换花。
8.孕妇及带孝者都不能目睹新人出门或过门,更不能触碰到新人的衣物及新房所有的物品。
9.新郎到女家接新娘时,新娘可能离开娘家或在过度兴奋下喜极而泣,这也甚为普遍而不成问题(甚至是好事,留下“水头”旺女家)。但过门至男家后就不能流泪。
10.新娘于结婚吉日忌穿“旧鞋”。所有的婚纱鞋、绣花鞋及晚装鞋等应全是新的。若恐防新鞋硬而不舒服,宜较优质的软皮,尺寸不妨松少许及加上厚垫,亦不宜穿着过高的高跟鞋。
11.新娘子要小心,不要踏到新郎鞋,会有羞夫之意。
12.新娘进男家门时,忌脚踏门槛,应要跨过去。
13.若是“爬头”结婚的新人,即新郎兄长,新人须在未婚兄长裤裆下穿过,以示“得罪了”,才可出门。若被“爬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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