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李贞案(1)
之下,但是还是有一个人,他在的时候,或者说,他所经手的案子,锦衣卫拿人,会按规矩,或者说,看在这人的面上,规规矩矩来刑部讨要佥签。
这个人就是陈瑛。
即算很多人不耻陈瑛的狠毒刻薄,但是不得不承认,都察院以及刑部、刑科和大理寺在他的手上,还是从纪纲那里得到了一点尊严。一来因为陈瑛得到皇帝的宠信,皇帝对他是信任的,因为陈瑛帮他除去了许多人,和纪纲是皇帝的左右手;二来也是因为陈瑛这个人,本身既不贪污,也不受贿,清廉地可怕,在个人作风上,挑不出任何毛病来。同样,这人手段高明,不仅纠察外部人员,对都察院及刑部本身的官员,也管束地非常严格,连纪纲都说,锦衣卫和都察院相比,就像是一盘散沙一般。
即使都察院和刑部、大理寺的官员没有不骂他的,但是却不得不承认,他们还是要仰仗陈瑛而活。没有陈瑛,他们可能也就是匍匐在纪纲脚下的狗,根本没有和锦衣卫对抗的能力。
所以刑部一般不会违逆陈瑛的意思,陈瑛既然弹劾这五人有罪,而且奏疏也得到了批复,刑部就将人抓了起来,投进大牢。但是他们也知道这是陈瑛私人报复行为——估计陈瑛这样的行为应该不少,所以也根本没有去搜查什么所谓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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