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4章 皇权、律法
官吏甚至连集体办公都已经有了,而且还是源自魏晋的制度,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全是泪。
等到终于占据了大半个中国的实际控制权,加强了基层控制力度,可以尝试法治改革,以更适合发展型国家的需求修订大明律法……徐梁却发现,别看自己当过警察,对于律法相对比较了解,能做的也非常少。
法律看似是国家专政力量,是统治阶级的巨锤,但抛开表象看本质,它却是被文化传统、社会环境、人文思想、历史沉淀、经济基础,甚至宗教礼仪等等所有上层建筑所决定的一个小马仔。
比如亲亲得相隐匿,难道徐梁不希望全国人民只把他当神,连父母妻儿都可以大义灭亲地告发、划清界限?然而这样做会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只能得到一个丧失了基本人伦的社会!
连自己的至亲都信不过靠不住,还怎么与外人交往?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一旦泯灭了道德,全部用法律来代替,那就只能逼迫全社会的人都成为罪犯。而国家不可能有如此巨大的警力来维护法律的尊严,最终结果就是立法很细致,执法很粗糙。最后全民心安理得地犯法,法律也失去了公平正义可言。
徐梁记得另一个时空中的确有过这样的现实,结果却是几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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