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4章 皇权、律法
至于徒刑,从周朝开始就有被关押为奴的内容,而国内大规模的基础建设需要更多的苦役劳力,所以徒刑的适用范围被扩大,笞、杖基本被并入徒刑。
从封建五刑诞生伊始,从轻到重的依次为笞杖徒流死。如今流刑却比徒刑为轻。因为一旦进了苦役营,就享受高达百分之二十的死亡率,而流放的死亡率反倒更低。这种情况之下,为了罪刑相符,大理寺还要将这两刑对调过来。开辟了笞杖流徒死的新系统。
从徐梁的角度看,刑民分离是法制史上可书可写的里程碑。在李明睿等大明法官看来,这不过是法典的另一种编写方式,方便更多的专门法法官培养。
真正让法官们心生敬佩的是皇帝法学修养的是皇帝提出的“司法回避制度”。
西方为了防止法官徇私而产生的回避制度,在东方却是为了保护法官的人伦大义。当面临自己的亲眷故友站在被告席上的时候,法官是该大义灭亲秉公执法?还是成全人伦照顾人情?这一直都是法官们难以抉择的大问题。
直到徐梁提出了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回避。
法官可以申请回避审理自己五服亲、师徒、同窗、恩仇的案子,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主审法官因为以上原因回避。
如此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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