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生计(2)
北宋朝廷规定:客非当时徙者,主家不得阻拦。这话的意思是:正当农忙时令时一切农业人口皆不许乱跑。非农忙时浮客要迁徙地主不得留难,如果留难了的话这些人就成为事实上的部曲奴隶了。
具体放行的方式刑条上写明了的:主家须出具“凭留”,这个凭留显然是个描述词,并非官样定义。
具体这东西按大宋语法该叫个啥,似乎应该是“凭照”,就是放行的签字条。
然后这个条子要去里正和县衙备份盖章,这便是农业浮客迁徙时必备的路条。
农业浮客在北宋人口占比极大,30%-40%的样子;这帮人的安置管理成功与不成功是宋朝兴衰的关键。
除了帮忙种田打谷的农业浮客问题——这类种田的时令型帮佣浪人,搁在民国就叫麦客了;另外还有商户、手工业者、机户、匠户等、以及来到大城市打零工的浮客。
城镇坐商大多数是在籍的手工业者,是不许流动的。
瓦子小姐、茶行掌柜、机户、匠户这些都是一年几次要交税,还要服至少两次徭役的技术工人;是随时都能找到人的。
譬如匠作坊,在徽宗时代绝大多数是军队在干活;史载常有七千将作军。但仍有时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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