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生计(2)
干不过来,这就要征发劳役。
这徭役是庶民应尽的义务不可逃避,只有读书人和贵族可以免役。
北宋的行商又是怎么流动的呢?法律规定:野生商人到埠,首先必须自觉去相关行会那里报明一切相关资料、上交规费。不报犯法。
报完了行会,还得在行会工作人员的陪伴下,去官府报备——事实上是把农村保长制度,搬到城里适用于流动性的行商行业。
所有郭户、商户、店家,所有城市常驻户口,门口皆要自觉悬挂户牌,牌子上写明全家男女的年甲、胖瘦、有痣无痣、单双眼皮这一类的醒目特征。
倘有亲友来投随时添上,有人离开,要注明;发现隐匿不报的付有司依式论罪。
官差随时抄录以上自助式户牌信息。遇到流民,随时问讯家人口数及状态讯息,发给与户牌同款的浮客牌、工人牌——类视后世的暂住证,暂住满一年的转为当地正式的下等杂户。
暂住者欲迁徙者,也须自觉前往县衙备案;销去旧牌给发新的“自由行”凭照。
除此以外,还有一类就是阿拉伯、西域外商以及海外商;这个管理得更严一些。
所以,无路引、凭照想到大相国寺买菜;来一次说走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