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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大全

姓仅剩的长沙国共有40余郡,汉帝自领的郡只有15个。
    以后,文帝、景帝、武帝多次削藩,令诸王不得自治其国,所属官吏皆由天子授予。景帝时,一诸侯国便只领一郡,王国和郡自此在行政区划上才处于同一级别。根据《汉书地理志》记载,至西汉末年有郡国10,其中除三辅(沿京畿地区的三郡)外,有郡八0、国0;大郡领县三、五十个,大国领县最多十余个,国仅领县三、四个。可见,西汉末年郡和国级别虽相同,实际上是郡大国。
    王莽时,郡数增至15。东汉初,光武帝考虑到连年战争、国空民虚的情况,为减少官役,与民休息,对郡、县曾大加并合。《后汉书光武帝纪》记载:建武六年(0年)“并省四百余县”,约相当于当时县数的四分之一;继而累并郡、国1,占当时郡、国总数的十分之一强。以后,又遵西汉之制,至顺帝永和五年(140年)共有郡、国105,并成为较稳定的行政区划,直到东汉末。
    汉县
    郡下统县,战国已然,秦王朝推行全国。汉承秦制,仍在郡下辖县,并有所发展。《汉书百官表》云:县“列侯所食县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蛮夷曰道。”表明西汉的县级行政区划,已有县、国、邑、道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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