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大全
后,设置和改置的府增多,成为唐朝行政区划中的一个重要的单位。综观唐代诸府大致可分为三类:1诸京都(包括陆续新建的陪都)和皇帝驻跸之地改置为府,以示不同于常州,如并州改置为太原府,荆州改置为江陵府。终唐之世,此类府有10个:京兆府(原雍州)、兴德府(原华州)、凤翔府(原歧州)、河南府(原洛州)、兴唐府(原陕州)、河中府(原蒲州)、兴元府(原梁州)、成都府(原益州)、太原府、江陵府。在内地重要地区置都督府。都督制起自曹魏,当初专理军事,不涉民政;晋始兼任刺史;北周时改都督为总管;唐武德七年(67年)改称都督,兼理军民,都督府始成行政区划之一级,如扬州都督府、益州都督府。景云初年(710年),唐有都督府4,分辖国内各州,惟畿内诸州不隶。但不久即以权重而废。边地置都护府。都护之名起自西汉,当时在西域设有都护。唐太宗平定高昌后,始设安西都护府,其后渐次增置,至唐中宗时共有6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安北都护府、单于都护府、安东都护府、安南都护府、北庭都护府。
节度使
其名起于魏晋,但仅是一个官衔名称,并无管辖区域。景云二年(711年),唐以凉州都督充任河西节度使,此名称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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