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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大全

隶不在1州之列,如加司隶应统称为14州;“北置朔方”,属1州,是确切的,正文把朔方归并州乃是东汉之制,非武帝所为;称交趾为交州,是王莽和东汉时制,非西汉之称;而且《汉书地理志》正文还遗漏了凉州。应当指出当时的州刺史仅代表汉王朝监察所辖的郡、国,并无固定驻所,还没有形成一级行政区划。
    东汉的州
    西汉末年王莽专权,企图实现《尧典》中所谓“肇十有二州”的古制,于元始四年(公元4年)废除朔方、司隶两部,全国变成1州;据《尧典》中无交趾而有“宅南交”的话,改交趾为交州;据《禹贡》中有雍州、无凉州,改凉州为雍州。
    东汉光武曾恢复西汉旧制,复置司隶部,复改雍州为凉州。但不久,在建武十一年(5年)又参用王莽之制置州。以后东汉的州制与西汉有以下不同:1降司隶校尉部为全国1州之一;废朔方,归入并州;改交趾为交州。
    灵帝中平元年(1八4年)爆发黄巾起义,朝廷为有效地镇压各地的农民起义,于中平五年(1八9年)改刺史为州牧,命朝中九卿任州牧,执掌一州军、政大权,州逐渐成为郡、县以上的一级结构。于是,全国的行政区划由虚的三级制演变为实的三级制,由郡县制演变为州郡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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