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山月吐微四更天
悲痛心情的一种形式,所谓“饰情之表章”。
《仪礼.丧服》所规定的丧服,按照亲属关系的远近亲疏,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由重到轻分别为斩衰(cuī)、齐衰(zīcuī)、大功、小功、缌(sī)麻,合称“五服”。
(1)斩衰
这是最重的丧服,适用于诸侯为天子、臣为君、子为父、未嫁之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父为长子所服。
衰亦作缞,是麻质丧服上衣,裳为下衣。斩是不加缝缉的意思。斩衰裳用最粗的生麻布制作,断处外露都不缝边,简陋粗恶,用以表示哀痛之深。斩衰裳内衬白色的孝衣,后来更用麻布片披在身上代替,所以有披麻戴孝的说法。
杖,也就是后世俗称的哭丧棒,竹制,高与胸齐。用杖有两重意义,一是表示丧主的身份,在传统丧礼中,只有孝子用杖;二是表示“孝子丧亲,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以杖扶病也”。
斩衰之服的丧期是三年。在这三年期间,居丧者不得婚娶,不得赴宴,不得听音乐,不得游戏笑谑等。东汉以后,如是现任官员,必须离职成服,归家守制,叫做丁艰或丁忧。丧期结束,才能重新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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