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山月吐微四更天
)齐衰
齐通纃。齐,下衣的边。其服以粗疏的麻布制成,衣裳分制,断处缉边,缘边部分缝缉整齐,故名“齐衰”。有别于斩衰的毛边。
齐衰在“五服”中列位二等,次于斩衰。具体服制及穿著时间视与死者关系的亲疏分四个等级:
①齐衰三年:适用于在父已先卒的情况下,子及未嫁之女、嫁后复归之女为母,母为长子。
②齐衰杖期(jì):适用于父尚在世的情况下,子、未嫁之女、已嫁复归之女为母,夫为妻。齐衰杖期丧服与齐衰三年完全相同,所不同的只是丧期较短,仅为一年。
③齐衰不杖期:适用于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未嫁之姐妹、长子以外的众子以及兄弟之子、妾为女君(夫的正妻)所服,时间为一年。
④齐衰三月:适用于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齐衰三月丧期很短,仅为三月。
(3)大功
亦称“大红”,是次于“齐衰”的丧服,用粗熟麻布制做。
又次于齐衰一等,适用于为从父兄弟,已嫁之姑母、姊妹、女儿,孙女,嫡长孙之外的众孙(包括未嫁的孙女),嫡长子之妻,妻为夫之祖父母、伯叔父母以及夫之兄弟之女已嫁者,都是大功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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