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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蕙兰销歇归春圃

人口减幅高达百分之八十六。究其原因,除了编民的流失外,时人有诗曰“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战争对人口也有重大消耗。
    于是,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为了加强军力,发展生产,也多提倡早婚,如晋武帝下令,要是女子到了十七还没有嫁出去,国家就要出面干涉了,国家负责给你找个对象,“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随着战乱,大量人口南迁,北方人口变得稀少,北朝更尚早婚,周武帝下诏说,男子十五、女子十三就可以结婚了,“自今以后,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所在军民以时嫁娶”。
    唐代,唐太宗与唐玄宗的规定有所不同,唐太宗规定男二十岁、女十五岁后到“民政局”学习一下,就可以结婚了,“其庶人男女无室家者……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并须申以婚媾,令其好合”。鉴于当时穷人婚嫁困难的事实,他特别强调亲戚乡里要多随份子,“若贫窭之徒将迎匮乏者,仰于其亲近及乡里富有之家,裒多益寡,使得资送”。到了开元年间,唐玄宗则规定男年十五岁、女子到了十三岁就可以结婚,“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
    宋初承袭唐开元之制,司马光《书仪》则把婚龄定为男十六以上、女十四以上,朱熹《家礼》与此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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