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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皇位继承序列

训》上面有朱元璋修订的笔迹,乃是洪武朝最终版《祖训》,也是目前世上唯一一份由朱元璋晚年亲笔修订备注的《祖训》。
    通政司刊印的最新版《皇明祖训》,就是抄录这本《祖训》后所制的版。
    这时,朱棣急不可耐的打开《祖训》,凭着记忆翻到了中间一页,仔细阅览了好几遍。
    接着,他把这一页轻轻折起,小心翼翼的递向朱高煦道:“高煦,看看你皇爷爷修订后的这条规制。”
    朱高煦接过《祖训》,认真仔细看了一遍。
    朱元璋生前最后一次修订的《祖训》规定,海外藩国王位继承与皇位继承相同,必须遵从两个基本准则,依照七大序列选定继承人。
    一个准则是“有嫡立嫡,无嫡立长;无嫡无长,兄终弟及”。
    另一个准则是“国有长君,乃社稷之福”。
    大明皇位继承七大序列如下。
    第一序列,嫡子嫡孙,即凡大行皇帝驾崩,朝无储君,须立嫡子嫡孙中已加冠且年龄最长者为皇太子或皇太孙;年幼未冠者,虽嫡不得立;庶母所生,虽长不得立。
    第二序列,庶子庶孙,即凡大行皇帝驾崩,朝无储君,亦无已加冠嫡子嫡孙,须立庶子庶孙中已加冠且年龄最长者为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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