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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九五章 还有秦始皇什么事? 下

合、儒法互济。
    政治事功与伦理劝导,是历代统治者稳固其统治的两大核心手段,也是构成外儒内法这一中华文化的重要成因。
    一般而言,儒学重仁政,讲究以伦理劝导实施统治,而法家讲法制,重在政治事功。但这两种思想在汉代时即彼此糅杂,形成了互补的统治术。
    中国历史上有“人本善性善论”、“人本恶性恶论”、“善恶兼论”等认识,不同的人性认定导致了以“霸道”、“王道”和“杂道”(即“帝道”)为模式的“法治”、“人治”、“人法兼治”的差异。
    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以“性恶论”为出发点,讲“崇法尚术”、“唯法为治”,创立了“以名责刑,以法为本,以术治下”的“刑名法术”学说,为统治阶级提供了一套“以法治国”的统治理论。
    秦孝公用商鞅变法,使秦国富强;秦王嬴政又采用了法家韩非的法治理论,最后统一中国。但是,法家的严刑峻法、重赋繁役,恰恰成为秦统治者谋求长治久安的致命伤。
    孔子以“性善论”为前提,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力主德治。孟子集孔子德政思想而提出了“仁政”学说。为历代有作为的政治家所奉行。传说中的大贤尧、舜、禹都是以德高望重而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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