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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十九)

出《艮》卦里的第二繇不是“变繇”的一个基础符号,才说“遇艮之八”。
    春秋战国时期组合“六十四画符号”的两个基础符号写法,一个像数字“一”,一个像数字“八”,但不能理解成数字“一”与数字“八”。
    假若筮史卜筮出《艮》卦时,也出现了五个“变繇”,而唯有第三“繇画”是个不变的繇画。那么卜筮者就会说“遇《艮》之一”,而史官马上会说“这是《艮》之《夬》。
    不过能否这样说,而《左传》、《国语》里的筮例中没有留下“一”的说法,只是留下了“八”的说法。
    我们再看“《泰》之八”的说法,这是《国语·晋语》一筮例中出现的说法。不过这一筮例里出现的“泰之八”,不像《左传·襄公九年》里的筮例跟着说“是谓”什么什么。而这里没有点明“泰”卦变成什么卦。若按我们上面的解说,“八”是揲蓍成卦时,既是不变之画的写法,又是代表不变之繇的称法。那么,这一筮例里的“泰之八”,是谓“泰之坤”了。而清人李道平就有过此说:“清代学者李道平推断“泰之八”并不是一个不变而占之例,而是与“艮之八”一样,是一个有变爻之卦,"此当是‘泰之坤’。何以明其然也,观穆姜遇‘艮之八’,向非史出一言以断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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