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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十九)

‘是谓艮之随’,则五爻变而一爻不变,千古莫能明其义。此筮若如韦注,凡不动之卦有阴爻者,皆可名八。独不思此卦阴阳爻皆有,何以必言少阴八,而不言少阳七乎?……今据彖辞观之,知此筮用八,决为泰之坤。惟泰之坤,则是三阴不动,故曰‘泰之八’。一阴不动。‘贞屯悔豫皆八’。三阴不动,其义一也。且三爻动,占两卦之卦彖辞,仍以不动者为主。故占者,止援泰彖义,尤显然。"这里,结合前面所提的“用八”说与占筮变卦之原则,李道平提出"泰之八"为"泰之坤"”(《周易研究》2002年第5期韩慧英)
    李道平认为“泰之八”,不是前人所认为是个无“变”的卦,而同样是有“变”的卦。而如三国韦昭所注《国语》里说:“遇泰无动爻,无为侯,泰三至五震为侯,阴爻不动,其数皆八,故得泰之八。”韦昭认为筮出“泰”卦时没有“动爻”(即认为起卦时没有出现老阴老阳这些应“变”之数,也就没有“爻变”。事实上《左传》、《国语》筮例中,既还没有出现老少阴阳之说,也不是称“爻”。因春秋《周易》文本内容当时不称“爻辞”,而称“繇”,即“繇辞”。
    后人称《左传》、《国语》里的筮例中以《周易》筮之出现的“繇变”或“繇辞”内容为“爻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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