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二十一)
上卷《周易》导说
第一篇《周易》文本说
五.《周易》原创文本的结构形式
春秋《周易》文本的前身——《周易》原创文本
1.由《左传》一书里的筮例,所反映了以春秋《周易》文本卜筮以外,还存在着一种与春秋《周易》文本内容及结构形式不同的“卦书”用于卜筮
我们已知《左传》里记载的无论以《周易》筮之,或是引用《周易》都是一种文本,所反映的《周易》文辞是一样的,只是两者的称法及应用不相同。春秋《周易》文本在史巫手里用于卜筮时称“以《周易》筮之,遇某之某曰”;而在其他人士手里把春秋《周易》文本视同《诗》、《书》那样,引用直接阐明事理时称“《周易》有之,在某之某曰”。
《左传》里无论是以《周易》筮之,还是引用《周易》都依据的是春秋《周易》文本。而这种文本的《周易》,并不是《周易》作者的原创文本。既然史巫为了占筮而把春秋《周易》文本改变成“九·六”爻称的文本,那么,《左传》里反映的以《周易》里的六十四名称及画符号做为《周易》里每篇句子的排序称谓,又何尝不是史巫为了卜筮之用,而将《周易》原初内容改造成“繇称”形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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