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二十一)
待与卜筮运用。再如《左传·哀公十七年》:卫侯贞卜,其繇曰:‘如鱼竀尾,衡流而方羊。裔焉大国,灭之将亡,阖门塞窦,乃自后逾。”这里记载的也是卜,“其繇曰”,是用龟甲占卜来看“繇辞”。如《史记·龟策列传》里记,如何灼龟观兆的方法。龟占有龟占辞,如《左传》里的占卜例子里说的“繇辞”,就是龟占辞。正因“繇辞”是甲骨卜上的 称法,只因甲骨卜产生的很早,而筮卜产生的较晚,《周易》一书出现后史巫模仿占卜所称的“繇辞”,改造《周易》文辞为“繇辞”是受到占卜的影响与启发,筮与卜是有‘血缘’的。在《左传》保留的筮例中,已把《周易》称“卦”了,即把春秋《周易》文本称卦书。但《左传》里记载“卦”说也是有渊源的。在《左传》里的十三个筮例中直接称卦书的,是针对《周易》之外的“卦书”而称之。《左传》里出现的十三个筮例中有两筮例是《周易》以外的“卦书”筮之的筮例。
现抄录如下:
①《左传·僖公十五年》:(前645年)“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车败’。诘之,对曰:‘乃大吉也,三败必获晋君。其卦遇《蛊》,曰:‘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夫狐蛊,必其君也。《蛊》之贞,风也;其悔,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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