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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二十九)

“刚”就是从卦画符号的八卦取象,而本段里说的“成卦之体在六三也”、“三为履主”里的“六三”及“三”是爻数之说。王弼注《易》(即《周易》)已然是离不开“卦象”与“爻数”。
    再看王弼对《履》中所谓的爻辞的注释:
    (《履》):“初九,素履往,无咎”
    (王弼注):“处履之初,为履之始,履道恶华,故素乃无咎。处履以来,何往不从?必独行其愿,物无犯也。”
    那么,《小象文》又是如何说的呢?
    “《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
    而王弼对“初九爻辞”的解释,是按“爻象”来解释“爻辞”。
    “处履之初,为履之始”。这是通过“初九”爻象数的说法引出“为履之始”的,又通过爻辞“素履往”来玩文字游戏,即变成了“处履以素,何往不从”的注释。而最后的“必独行其愿,物无犯也”是从“《象》曰独行愿也”的转换而来。这一段里的注是通过“爻象”、“爻辞”字意,以及结合《易传·象》文之意综合而成。是“象”、“辞”、“意”的结合,又不违背《象》文里的说法,继承了先秦“易学”(即《周易》之学)思想宗旨。
    (《履》):“九二,履道坦坦,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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