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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五)

现的变化,但字义并没有大的变化道理。“六十四画符号”也是这样,从商朝、西周、战国到两汉时期在刻写上虽然出现了较大的变化,但已然是那套六十四画符号,这一点是确证的。正如这一“卜甲”上出现的刻画符号的特征,既是六个符号为一组,又是以两种符号所组成,不是“一”或这种写“+”,实际是早期的一种刻画符号写法内容,这明显是与数字不相同。这一卜甲上的所谓“数学卦”(七七六七六六),实是商代时期一组六联体符号而已,若转换成现在的写法就是“一、一 一”的组合,也就是今本《周易》那套符号里的所谓“渐卦”符号而已,那是一组符号而已,不能释成数字,更不能称“数字卦”。
    单就这一片龟甲上的一组刻画符号还不足说明问题,我们继续向下看。上面的“卜甲”上的刻画符号是引用《楚竹书周易研究》“第三章考古易的发现”中的资料,算引用资料(一)。
    引用资料(二):“河南安阳苗圃北地遗址磨石,商代晚期(祖甲至康丁),数字卦”
    这下面的图是笔者在网上查到的,但这一图片上的说明有误,即“陕西凤雏树出土数字卦符”(此说明里的“树”字也是个误笔,应是“村”字。即凤雏村)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应是“河南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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