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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五)

苗圃北地遗址磨石刻画符号”。
    《楚竹书周易研究》“第三章考古易的发现”中收录有此图片,当然是没有“陕西凤雏树出土数字卦符”这种说法。《楚竹书周易研究》里对这一磨石上的的刻画符号同样释文是“六六七六六八”,也同样认为是“数字卦”。
    (因无法上传,故略去)
    我们看到这磨石上的一组符号,同样是六联体的符号,与前面“卜甲”上的那组符号的特征一样,都是有两种符号,即像“十”像“八”的两种符号所组成,并且不多不少,是以六个为一组。只是这磨石上的这组符号里的最下面的符号与其它像“八”的符号有所不同。我们认为这个有所不同与那些像“八”的符号,实乃和那些像“八”的刻画没有本质区别,这是刻写时的规范与否问题。所以不能把那六联体的画符号释为“六”、“七”、“八”的数字,更不能称什么“数字卦”,那是“六十四画符号”里的某一符号而已。因为早期的“六十四画符号”刻写并不是统一与规范,这套符号就是在战国到汉朝这段时期里,在刻写上同样出现了较大的差异。“楚竹书《周易》”里的写法,即竹简上所写《周易》里的那套符号里的两个基础符号的写法是“—”与“∧”;而到帛书《周易》,对这套符号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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