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十五)
不是卜筮之辞。这一句五个字中出现两个“臣”字,而这两个“臣”字都是指臣民百姓。前一个“臣”是指“△”地的那些作为周王的臣民百姓,而后一个“臣”是指“△”地的臣民百姓而有周王封土授民给“中”,应作为“中”的臣民。这五字中的“尚”是个关键字,“尚”字是祈求、劝勉或命令的含义。如《书·汤誓》“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意思是“你们应当帮助我,完成上帝对夏人的惩罚,我将重赏你们”。这里的“尚”是当“应当、只要”讲。而“中方鼎”铭文里的“尚”也是指“应当服从命令”的意思。“唯”是语气词,这五字中的“唯”是表示“希望”的含义。所以这“中方鼎”铭文里的最后一句话,是属希望、祝愿之辞。那么,这是谁的劝勉祝愿话呢?自然这不是“中”了,而是作册命的西周中央**了。
那么,权威学者们所认为“中方鼎”上的两组所谓的‘数字’,表示是“中”得到“△”地作为采邑以后,对“△”地的百姓是否臣服于他所作的一次占筮记录就站不住脚了。事实上“中方鼎”铭文里的最后一句话,是制作这次册命的西周中央**希望所赐给中的△地臣民应当服从周王的命令作为中的臣民,这岂能看作是卜辞呢?这一句本不是卜辞,而“中方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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