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二十二)
推断、预测等全方位的意义。那么,这一龟甲上的“刻符”与“刻辞”的含义实与引用资料(六),即“陕西扶风齐家村卜骨”上出现的三个“刻符”和三句“刻辞”的用意一样。接下来我们再看所示例器物的最后一个上出现的“刻符”与“刻辞”,即“陕西岐山凤雏村出土的(H11·85)西周时期卜甲”上刻有一个“六联体”符号和五个文字的关系。下图则是这一“卜甲”摹本:
(因无法上传图片,故略)
这一龟甲上的一个“刻符”也是一个“六联体”的组合符号,无疑问是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里的其中之一。只因这个“六联体”符号同样是有基础符号“十”与“∧”所组成。而这一龟甲上出现的五个“甲骨文字”如何来释文呢?最早释文为“曰:其矢□鱼”(见陕西周原考古队《陕西岐山凤雏村发现周初甲骨文 》,《文物》1979年第10期)。张政烺在《试译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一文里则这样说道:周原卜甲第85号,见徐锡台摹本。卦下有“曰其”二字,另一行有“□□既鱼”四字。(张政烺文集 论易丛稿 中华书局2012年版 第4页)
而今在网上看到的释文则有“曰其亡咎既鱼”,“曰其无咎既鱼(吉)”,“曰其亡咎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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