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二十二)

即)鱼”等。可从摹本来看,应是五个字,而不是六个字。
    我们认为这五字则是:曰其大既鱼。单凭这几个字很难明白是何意思,本身出土的甲骨文字,有很多还不能释读,即使所认为被释读的甲骨文字还在不断地被推翻。不过从这五字里有“鱼”来看,应与祭祀祝愿有关。上古对“鱼”具有很明显的生殖崇拜意义。从考古发现很早人们就将与鱼相似的图纹刻划在生活器皿,或祭祀工具上以寄托对生育繁盛的期望。《周易》“ 姤”文里有“包有鱼,无咎,不利宾……包无鱼,起凶”这些句子。通过本文来看,厨房里放鱼,显然是祈求怀孕生子有关。在《姤》文里“鱼”是祈福怀孕的象征。那么,这一“卜骨”上的文字无疑与祈福有关,而不是卜筮的记录。
    以上通过对“陕西扶风齐家村卜骨”;“中方鼎”;“安阳四盘磨村卜骨”;“河南安阳卜甲”(即“引用资料(一)”里的“卜甲”图片);“陕西岐山凤雏村出土的(H11·85)西周时期卜甲”这些出土的器物上既刻写有“六联体”符号,又同时刻写有文字内容的分析,均不能证明是“筮数”(即所谓的“数字卦”)与卜辞的说法;那些“六联体”符号与刻辞自然也不是卜筮的记录。既然这些“六联体”符号不是数字组合,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