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十三)
断卦的呢?
起卦方法一样的可用“大衍之数”,即通过“三”、“六”十八变,先得出六个揲蓍之数,再以这六个数字分奇偶而转换成卦画符号,就得出六十四卦中的某一卦画及卦名了,也就得出这一卦的“卜事之辞”了。实际上起卦没有什么定规,想怎么起就能起出卦来,正如断卦也无定法,本身算卦属于巫术的一种表现形式,没有什么道理可言。
无论《连山》或《归藏》的卦书,都有六十四卦画及卦名称(即《周礼》中所云: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所以用蓍草起卦,通过“三”、“六”十八变而得出六个数字,再转变成卦画符号,就得出一卦来,也就用这一卦里的占辞(卜事之辞)来断吉凶。当然也结合“卦象”。如《僖公十五年》里所记的卦例:“其卦遇《蛊》曰:‘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这《蛊》是卦名,而“占辞”(或称“卦辞”)是:“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这种卦书只有一句占辞,而没有爻辞。不像今本《周易》把《周易》文章内容分割成每卦既有卦辞,又有爻辞。
而这种卦书的断卦方法,从“其卦遇《蛊》”这一卦例来看,是用这卦中的一句卦辞来断卦,又结合《蛊》卦的卦象(即卦例中说的《蛊》之贞,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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