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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十三)

其悔,山也。这里的“风”与“山”是《蛊》卦画中的八卦取象,用来断所占问事项的吉凶。
    而另一卦例“《复》”卦是一样的起卦法,而断卦法只是用《复》卦里的一句占辞“南国蹙,射其元王,中厥目”来断卦的。由此而知这种卦书与春秋《周易》文本的结构形式及内容是不一样的。这种卦书所起出卦来,只能依据卦里的一句卦辞来断所谓的吉凶,也可结合此卦的卦象来断所谓的吉凶。这种卦书应早于春秋《周易》文本,而晚于原创《周易》文本。因是借原创《周易》文本一书里的六十四画符号及名称派生出(或编篡)的八卦卜筮之书。
    《左传》里一共记载有十三个筮例,除去以上两卦例外,其余的十一筮例,则是史巫以春秋《周易》文本所筮卜的筮例。以下我们抄录出这十一筮例,并做简要的筮法说明:
    ⑴《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候者,陈候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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