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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三十七)

为纳甲筮法中震宫卦里的游魂卦。“震”又为龙车取象,未土变成酉金官鬼,这是未土生酉鬼(土生金),这两句就是这种来历的说法。
    最后两句是:“法由斩祀杀灵蛇,非己之咎先人瑕”。这是根据什么而推断出先人杀过灵蛇的过错呢?推断祖先之事,看父母爻,父母爻是亥水,可能那时已出现地支冲害的说法。“已亥冲”,已火与亥水相冲犯。已又代表蛇,因十二地支又代表十二生肖。只有这样联想,才能联想到祖先冲犯了灵蛇。这一卦里的断法所得的“其辞说”,却与《左传》里的筮法不同了,是以“八卦纳甲筮法”取象类比人事吉凶,不再像《左传》里的筮法借用《周易》文辞当占辞的那种比类联想“推理”所问人事吉凶。这八卦纳甲筮法取消了以往用《周易》里文辞当占辞的筮法,八卦纳甲筮法就是京房创立的八宫纳甲筮法。
    《洞林》中这一筮例中出现的卦名与“其辞说”,笔者也只是按纳甲筮法推演了一凡。若从主卦与变卦及本宫卦取象与五行生克,再加上卦里的六亲取象等等,可以从多个方面去联想、类比、附会。因为这种方法本是想象出来的,即本没有任何道理。那么也就可以任意的去联想搭配,而推断出想要的结果来。
    总之,郭璞占筮后说出那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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