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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四十三)

自此后人也就认为那些“图式”就是《周易》里的内容了。
    而朱熹对《周易》的注释中,把《周易》内容注解成筮卜(算卦)之性质。如对《周易》“乾”画与文的注释:“六画者,伏羲所画之卦也,‘一’者,奇也,阳之数也,乾者,健也,阳之性也。本注乾字,三画卦之名。下者,内卦也。上者,外卦也。经文“乾”字,六画卦之名也。伏羲仰观俯察,见阴阳有奇偶之数,故画一奇以象阳,画一偶以象阴。见一阴一阳,有各生一阴一阳之象,故自下而上,再倍而三,以成八卦。见阳之性健,而其成形之大者为天。故三奇之卦名之日乾,而拟之于天也。三画具,八卦已成,则又三倍其画,以成六画,而于八卦之上,各加八卦,以成六十四卦也。”
    这是朱熹认为“八卦”与六十四卦,分阴,分阳是伏羲创立的,这是妄说。传说的伏羲时代文字还没有产生,那里有什么阴阳奇偶之概念,以及“八卦”以“六十四卦”学说呢?并且这套所谓的卦画符号起初的组合也不是朱熹所认为的“——”这种符号。这都是先秦及两汉的卦学之说,朱熹不过跟着又人云亦云、以讹传讹了一次。
    朱熹对《乾》里的“元亨利贞”,又是这样的解释:“文王所系之辞,以断一卦之吉凶,所谓“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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