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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三十四)

   自春秋时期,把筮术里的“象”与起筮的"数"附会到《周易》头上,从《左传》里留下来的筮例来看,春秋史巫筮卜是要用八种物象(后总结为“八卦”),又要用蓍草来起筮。通过数目排列推演十八次变化才得出一筮(卦),并可通过某一“六联体”画符号取象及借用《周易》里的文辞,来比类联想附会人事吉凶了。蓍本身是有数的,又是通过数目排列才能推演出一画符号(后称卦符号),而龟占就不需要数目字。一只龟,二只龟都是龟,都要通过一只只的宰杀,烧钻看裂纹,以看其形象来联想附会人事吉凶。这两者的方法是不一样的,才有龟是“象”,筮是“数”的说法来。
    通过春秋战国筮术的不断运用与象的发展,才有《系辞》与《说卦》里的八卦筮术上的“象”、“数”的理论总结与八卦取象归类。也就有了义理之“象”的论述。才有了《系辞》文里的那么多的“象”说与“大衍之数”的起卦方法。
    “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
    “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
    “以制器者尚其象。”
    “八卦成列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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