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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四十三)

凶,故“无攸利”也。
    “六四:困蒙,吝。”
    “六五:童蒙,吉。”
    虞翻曰:艮为童蒙,处贵承上,有应于二,动而成巽,故“吉”也。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虞翻曰:体艮为手,故“击”。谓五巳变,上动成坎,称寇。而逆乘阳,故“不利为寇”矣。御,止也。此寇谓二。坎为寇,巽为高,艮为山,登山备下,顺有师象,故“利御寇”也。
    我们通过以上虞翻对《周易·蒙》文辞的解释,确实虞翻易学将汉象数易学引向了更加复杂的解《易》之路。
    如虞翻对《蒙》里的“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的注释是:
    “坤为包。应五据初,初与三四同体,包养四阴,故"包蒙,吉"。震刚为夫,伏巽为妇,二以刚接柔,故"纳妇,吉"。二称家。震,长子,主器者。纳妇成初。故有“子克家”也。”
    若没有汉象数易学知识的人,根本无法知道那些说法的来历,可人们又有谁去学习汉象数易学呢?大众有那么个必要吗?即使非《周易》学上的专家,而其它专家教授也恐怕看不懂象数易学是个啥。
    正如虞翻对“包蒙吉”这三字解释是:“坤为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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